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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监狱6民警渎职犯罪 一审被判4年至1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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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31 20:19:49

兰州3月30日电(记者崔林)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原第二监狱民警马某等6人利用职权收受罪犯本人及其家属的利益,徇私舞弊,在监管改造服刑人员过程中,对多名罪犯申请减刑。他们与服刑罪犯组成利益集团,在监狱非法转移手机、现金、银行卡、香烟等违禁品牟利,导致监管秩序长期混乱。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称,最近被法院起诉的六名警察的渎职案件由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六名被告,如马某和其他人,因滥用职权罪和徇私减刑被判处4至1年徒刑。

白银市检察院在完成对渎职行为的调查后,任命靖远县检察院对马牟某等6人进行审查起诉。六名警察渎职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靖远县检察院受理的首例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

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制度、监管场所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撰写案件审查报告,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反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犯罪事实,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实现了指控合理、量刑准确。

案件被起诉后,检察官积极参加预审会议,对对他的指控以及辩护人提出的轻证据和新证据进行交叉质证。派出人员出席庭审,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发表公诉意见,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为被告人辩护和辩护人辩护。同时,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出席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就犯罪性质和六名被告的法律认定发表了意见,并严格立案审查。

该案的起诉和一审判决为检察机关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积累了经验,为反腐败斗争贡献了检察权。此外,这也是对全省监管场所管理的一个警告。作为回应,检察官提醒公务员将此作为一个警告,并警惕小挫折,以便真正敲响警钟。(完)[主编:元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