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地产税开征新消息 2020年立法安排未涉及房地产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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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8 10:57:54
财政部表示,将力争在2020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海关法、政府采购法(修订稿)、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稿)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制度(修订)》。此外,财政部将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修订工作,并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开展《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并适时发布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立法安排中,财政部参与起草的房地产税法没有涉及。在2019年NPC和CPPCC会议期间,NPC市人大常委会财政委员会副主任吴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是由NPC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起草的。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有关部门披露的信息,房产税将与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并,形成一种新的税种,即房产税,这是各方高度关注的。201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同时表示将实施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从理论上讲,房地产税应被视为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征收对象包括房地产和不动产,并涵盖房地产交易和持有。在我国,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0种,包括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前5种是房地产领域特有的税种。其中,在建设阶段,主要税种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在交易阶段,卖方需缴纳房地产销售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在持有阶段,对产权所有者征收财产税。事实上,自198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号文件以来,房地产一直是我国的征税对象,房地产所有者缴纳的房产税也一直在我国征收。然而,该条例还规定,个人非商业财产免征财产税。一些法律界人士还告诉记者,房地产税法不是由财政部单独起草的,而是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起草的。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立法工作将于2023年3月前完成,即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