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李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电价政策,重点是降低两部分电力用户容量(需求)电费,降低企业电费,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在防疫期间不能正常启动或恢复工作的企业,应被允许改变电价收费方式的减容(暂停)周期和持续时间。电力用户可以在同一天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和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少于15天”条件的限制,免于按容量(需求)收取电费。
《通知》指出,对于因防疫需要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如果最初选择按合同最大需求法支付容量电费(需求费),实际最大消耗不受合同最大需求的限制,超出部分按实际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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