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如何做实做细监督?厦门市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找准监督抓手、拓宽监督渠道,以有力有效监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治“生态”促“生长”
从200多天到5个工作日,从送审施工图到拿到审理报告,企业不仅节省了时间还减低了成本。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直查督办下,一家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并有效推动市建设局建立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大大提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2019年,市纪委监委围绕中心工作,“量身定制”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实地走访60家龙头骨干企业和40家中小微企业,通过电话询问和微信公众号征集的方式,对收集到的244个问题,及时分类处置、核查督办。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解决,共追责问责19人,公开曝光8个典型案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生态支撑。
“以前我们习惯接到问题线索后去调查,现在是开门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之后再主动回访,形成‘发现问题—线索研判—转递线索—跟踪反馈’的问题线索处置‘闭环’。”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卢建华介绍道。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会同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市民宗局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总结出一套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对7所学校建设工程滞后问题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推动解决“有学上”“上好学”的民生问题。
除主动去发现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还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和媒体监督力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544条,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整治内容和督查督办情况,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113篇,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发布相关报道51篇,有效整合了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
容“过错”惩“懈怠”
2019年8月一份“红黑榜”的通报,着实给全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7个敢担当善作为典型事例与3个不认真履责等不作为慢作为案例,同时在党内进行对比通报,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树立行动导向。这是加强监督、鼓励担当、惩治“庸懒散”的一项举措。
近年来,随着监督执纪力度的加大,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基层减负年”治理深入开展,有的党员干部尤其是个别领导干部得了“问责综合症”,不敢改革创新,不敢担责,消极怠政。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台《厦门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出与企业交往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同时,市纪委监委出台《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明晰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内部工作流程,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
针对企业反映的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加重了企业负担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整改建议,并建议对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工作瑕疵的相关牵头及参与部门和有关人员免予责任追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既保护了改革创新者的干事热情,又让改革举措真正转化为惠民利企的实际举措。
2019年,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3起,处理1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通报曝光24期41起典型问题。
定“标准”严“日常”
整理制定《厦门市镇(街)纪(工)委监督执纪工作指引》,编写《厦门市国有企业纪委线索处置工作手册》……为做好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注重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典型案例示范、工作流程梳理、监督规范指引等,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日常监督执纪提供“操作手册”。
对屡禁不止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监委以治本为导向,注重利用典型案例对一些灰色地带、模糊问题进行指导。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定性不准确、处理不规范的共性问题,印发《厦门市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示范》,从主要表现、情节认定、处理依据等方面总结梳理,提出定性量纪基本原则,防止处置畸轻畸重或追究不到位。去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1起1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通报曝光60期104起典型问题。
困扰多年的东坪山违章搭盖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手机一键预约让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取号不再困难……2019年,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6起处理9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
“我们将继续在突出监督的政治性、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增强监督的创新性、强化监督的系统性和提升监督的专业性上下功夫,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表示。(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厦纪宣)
原标题:守正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2019年厦门市监督执纪工作综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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