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有争议的劳动纠纷应告知劳动者申请仲裁,但如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把有争议的案件全部直接推给仲裁院、法院,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翔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市率先试行的劳动纠纷行政调解,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金钥匙。
该大队在全市率先试行的劳动纠纷行政调解,在节约行政资源的同时提高效率,实现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部门“三赢”。据介绍,受理争议案件时,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坚持“快处、快调、快赔、快结”,将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且所有环节均有相关文书为证,处处留有工作痕迹,避免案件不可追溯的尴尬。据了解,该制度将在厦门全市推广。(通讯员 余庆东 陈加兴 记者 王元晖)
原标题:争议案件直接推给仲裁院、法院?翔安率先全市试行劳动纠纷行政调解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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