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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薅羊毛” 薅到关店 商家请收好这份误伤自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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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7 13:44:49

(记者鲁玉娥)近日,视频网站Bzhan UPO组织了网络军队薅羊毛,引发了网络关闭。北京朝阳法院第二人民法院法官赵鑫认为,该案是法律规定的“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该事件源于一家名为“郭晓云旗舰店”的网店经营者,该经营者错误地将26元人民币的4500公斤水果贴上了26元人民币的4500公斤标签。这一失误导致在线自媒体宣传下短期订购3万多件商品,损失700多万元,网上商店因利润损失而停止营业。

事件引发了网民对理性和法治的讨论。关于“薅羊毛”达成的合同是否成立,赵鑫表示,在商家的促销过程中,经常会公布相关的促销政策。该合同是在消费者根据商家的促销政策下订单并付款后订立的。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图。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合同应由交易双方严格履行。

那么,事件中的“薅羊毛”是意外伤害吗?

赵鑫认为事件中郭晓云旗舰店的商户并没有故意设置促销信息,而是错误地将4500克写为4500公斤,这与普通的“薅羊毛”有很大区别。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有权因重大误解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的主要误解包括双方对合同性质、合同另一方、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和履行地点的误解,这些误解足以对双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由此可见,该事件中的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赵鑫认为,首先,商店的老板,由于缺乏经验,把单位的重量和错误作为一个承诺。其次,对事件中货物数量的误解足以使合同一方遭受巨大损失,这是一个重大误解。最后,如果买方没有看到错误的数量,他可能不会下订单。如果卖方发现数量是4500公斤,他肯定会提高价格,这将导致合同条款的重大变化。

我怎样才能不被“薅羊毛”伤害?法律规定,如果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行为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赵鑫说,合同取消后,因合同而获得的财产应归还。如果不可能或没有必要归还,应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发现自己被“薅羊毛”伤害后,商人可以先向买方解释情况。买方将撤回订单,商家将退还货款。如果买方不同意取消订单,并且商家不能承受巨大损失,他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取消合同。

鲁玉娥·[编辑: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