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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央企混改操作指引 已引入非公资本逾1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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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9 09:26:35

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周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日表示,国务院已发布《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加快,改革氛围形成。 中央企业实施混合改革3700多项,引进非公有资本1万多亿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占70%以上,比2012年底增长近20个百分点。中央企业总资产的65%进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61%和利润总额的88%来自上市公司。

但是,国务院SASAC坦言,仍然存在不敢混、不愿混、混为混、混为混、重混轻改等问题,这反映出一些企业对混为一谈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清,混为一谈的目标和途径不明确,缺乏顶层设计和战略考虑,担心混为一谈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操作指引》是在系统回顾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总结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操作指引》侧重于以下方面:

一是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运行过程 《操作指引》明确指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般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决策审批程序的实施、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行机制改革等基本流程。对各工序的主要工作内容、涉及的相关法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应注意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

二是通过市场化与非公有资本合作。 《操作指引》明确指出,中央企业的“混合资本”环节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应在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本文阐述了“混合资本”、通过产权市场实施混合改革和通过股票市场实施混合改革过程中资产审计评估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和关键问题。

三是推动混合改革企业转变经营机制 《操作指引》明确改变了企业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控手段,深化三大体制改革,灵活运用各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党建等。并对相关工作的关键内容、相关规定和指导原则作了详细说明。

第四,梳理企业混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 《操作指引》重点关注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的财税支持政策和土地处置政策。 此外,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49项现行有效、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被列为附件,供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参考。 (完)[主编蒋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