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市级层面2020年底,区级层面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据了解,《方案》主要包括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个方面,要求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提高政策和项目预算实施效果。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负责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从2020年起,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2019年起,实施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在预算决策环节,《方案》提出对新出台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重大民生政策和项目、基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执行环节,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保量实现。
《方案》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集中联审。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台政策或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安排预算。财政部门也将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给予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将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予以收回。(厦门日报记者陈泥)
原标题: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底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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