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客户北京,8月26日(记者李金磊)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并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加纳税人,缴费者和基层纳税人的便利性,减轻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今年7月,首批十项新的私营企业税收支付措施将启动。这一次,将推出第二批十项新措施,进一步减少数据,缩短时间,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做出更大的决心和努力,解决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痛点问题。
将建立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在方便发票使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三项措施,如“全面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减少纳税人处理发票的时间和成本。
《通知》显然,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等基本公共服务。
在促进税收申报方面,本行推出“一般退税促进税收优惠”和“提供纳税申报服务”,进一步缩短退税时间,提高税收合规性。
通过窗口大力推进房地产交易
在优化税收服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加强一揽子房地产交易处理”和“互联网跨区域税务相关事宜”两项措施,不断优化税收流程,提高税收水平。效率。
《通知》要求,省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建部门通过在政府服务大厅等设置综合处理窗口,一次性收集所有房地产交易业务信息,实现“一窗口验收,并行处理。”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以获得在线跨区域税收报告,检查,反馈和增值税预付款报告服务。
此外,在完善信贷建设方面,推出了“完整信贷管理机制”倡议。在加强咨询和咨询方面,我们推出了“促进智能咨询”和“提高税收政策促进的准确性”两项措施。
根据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快智能咨询系统的启动,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的网页,APP和小程序终端,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省税务机关应积极探索税收语音情报咨询的发展。人们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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