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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星卦辨惑

文章来源:通识教学中心 作者:风中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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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3 16:56:13
辅星卦属于理气范畴,是指用翻卦法起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等九星的方法。其具体起法有“山从龙上起,从从向上起”的两种不相同的方法,即以束咽过峡入首之龙所属何卦,从该卦对宫(乾兑、艮坤、巽坎、震离相对)起贪狼,以贪、巨、禄、文、廉、武、破、辅(弼)为序,各星分别对应一卦,此为山从龙上起以论砂;另一种是以朝向所属何卦,则以该卦起辅(弼),以辅、武、破、廉、贪、巨、禄、文为序,此为水从向上起以论水。两种方法相辅为用以格龙、立向、消砂和纳水,从而达到趋吉避凶。 近阅前人两则翻卦消砂纳水案例,有些问题值得探讨。 清人张九仪《地理正义评注·东湖水法》(集文书局印行)载有一案曰:仙婆集翻卦法,用后所画掌诀,以对宫起贪。如吴景鸾迁徽州府基法,府龙入首束咽过峡,六十龙系癸卯,隶震宫,依掌诀卦位,震与离对,则贪狼在离,巨门在乾,禄存在巽,文曲在艮,廉贞在坤,武曲在坎,破军在兑,辅弼在震本卦。府治门头开甲向,甲纳于乾为巨门。故记云:“卯龙丙向甲门开,五百年后产大财。”巨门主财谷也。坤峰高起,廉贞火为五鬼不宜高,乃建一楼,楼中供一黒色将军,(水色黑也)弯弓而射之。巽峰禄存,宜低而高,故于南门外向巽方凿丁字塘以制之。用丁火者,巽纳辛,最畏丁火,且丁纳于兑,兑为巽之煞曜。酉水来,为金旺方,却为破军,乃造桥造屋以掩之。水从紫阳山巽巳方去,癸卯纳音金,金生在巳,故记云:走了紫阳山下水,乙庚之岁损婴孩。乙庚化金年也。这个案例完整地记述了吴景鸾为徽州府基所作消砂纳水法,为后人提供了珍贵的实用案例。我们值得注意之处:一是入首之龙为癸卯龙,这是用罗盘六十龙所格定,“六十龙系癸卯,隶震卦”。癸卯系六十龙之一,属于震卦。罗盘标定六十龙(又称六十透地龙)分隶于八卦,每卦七条半,震卦所隶为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卯、戊辰、庚辰、半壬辰。故上文中称入首“六十龙系癸卯,隶震卦”。而这同一案例,在今人孔日昌先生编著的《赖公地理拨砂法》(王家出版社出版)中则为入首“六十龙中系癸卯,卯纳甲隶震卦”。这一小的改变,却引出了大问题,使二者产生了本质上的原则性的不同和区别。前者是说入首之癸卯龙(六十龙之一)隶属于震卦,因此以震卦为本卦,从其对宫起贪狼;后者是说入首之癸卯龙(六十龙之一),因卯纳甲属于震卦,故以震卦为本卦,从其对宫起贪狼。一以癸卯(六十龙之一)隶属于震卦,一以癸卯龙之卯纳甲(严格讲应为纳支)隶属于震卦,这二者是有原则区别的。今以六十龙之一的戊辰龙为例,戊辰(六十龙之一)隶属于震卦,一看罗盘便知,而戊辰(六十龙之一)之辰纳甲(严格讲应为纳支)隶属于坎卦。若入首龙为戊辰(六十龙之一),按前者所述震为本卦,从其对宫离上起贪狼,按后者所述,则坎为本卦,从其对宫巽上起贪狼,二者大相径庭,真可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再就是此案清人《地理正义评注·东湖水法》中“水从紫阳山巽巳方去,癸卯纳音金,金生在巳,故记云:‘走了紫阳山下水,乙庚之岁损婴孩。’乙庚化金年也。”在孔日昌先生书中,则为“水从紫阳山巽巳方去,卯龙纳卦庚,金生在巳,故记云:‘走了紫阳山下水,乙庚之岁损婴孩。’乙庚化金年也。”在这里二者也出现了原则性的区别。前者“癸卯纳音金”与后者“卯龙纳卦庚”不仅概念不同,并且取义各不相同。 严格地说,孔先生的“卯龙纳卦庚”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卯为震卦之支,或称为震卦纳支,震卦纳甲为庚,因此,“卯龙纳卦庚”一语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此案中还有应讨论的问题。张九仪在《穿山透地真传》中又提到宋人吴景鸾所迁徽州府基案: 景鸾迁徽州府城,以坤砂为五鬼,巽砂为禄存,兑水为破军,不知此三处正府堂壬丙局大发福处,而认癸卯龙,龙上起九星乃以为祸,讵云得道? 吴景鸾从癸卯龙上起九星,坤、巽、兑方为凶方,故采取了破化措施,而张九仪以壬丙局(壬山丙向)论,坤砂、巽砂高起,兑方水来,以为吉。张氏以此认为吴景鸾未得真传(未得道)。张氏并论曰: 古来得此道者,赖布衣、白海南、朱紫阳、蔡西山、刘青田、李德徽、董德彰,他们显名地仙杨救贫、吴景鸾,亦未得道。 笔者对这一公案,一时难以辨别是非。似这一类问题,在古代地理学不同门派之中也时有发生。应当说,诸如此类问题,也正是研究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地理正义评注·东湖水法》中另一案例云: (赖公)后与胡念五相公书,迁阳宅法亦用辅星卦,至于辨地纯杂之法,为七乾三亥,立阳向乘乾气,由乾数震,亥得禄存,主发福者带残疾。七丙三午,立阴向来丙气,由艮数离,午得廉贞,主发福者吐血火灾,五鬼送财来。此赖公净阴净阳法也。廖公用辅星卦辨水法者,单以向为主,从向起辅,看去来之水,不拘生旺墓说,合吉则吉,合凶则凶,尝云“惟有辅星最玄玄,用卦此为先”是也。 这段话是论述从向上起辅星以辨水之法,并举出“七乾三亥立阳向乘乾气”和“七丙三午立阴向乘丙气”二例,以实际说明,使读者一目了然。而孔日昌先生在《赖公地理拨砂法》中,引述“七丙三午立阴向乘丙气”例曰:“七丙三午立阴向乘艮气,由艮数离亦得禄存,主发福者吐血火灾,五鬼送财来,此赖公净阴净阳法也。”这里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由艮数离,午得廉贞”,后者为“由艮数离,亦得禄存”。离卦的本支为午。“由艮数离,午得廉贞”,是推演辅星卦,由向上起辅而推来,即艮为辅弼,巽为武曲,乾为破军,离为廉贞,震为贪狼,兑为巨门,坎为禄存,坤为文曲。离得廉贞,故亦可称“午得廉贞”。又因廉贞为五鬼,故随之有“五鬼送财来”之语。若以孔日昌先生书中所引述,“由艮数离,亦得禄存”,以及随后的“五鬼送财来”之语,皆无着落。因此,笔者故疑孔日昌先生在其书中,非引述古籍原文原意,而是任意加进己意而搞错了。 如果古籍原文有误,在引述时应加以说明是为何正误的,若任意改变古籍原文原意,又不加以说明,甚或加进自己的一些错误的东西,就未免太轻佻了。 清人张九仪和今人孔日昌先生在其著作中皆称源于“焦仁山传本”,惜笔者未能见到焦氏原文,因此,笔者希望有条件的读者,请对上述两案原始原文及出处加以考证,以正视听。也欢迎对笔者所论不当之处加以指正。 附录:《协纪辨方书·八卦纳甲三合》 乾纳甲,坎纳癸申辰,艮纳丙,震纳庚亥未,巽纳辛,离纳壬寅戌,坤纳乙,兑纳丁巳丑。坎离不纳戊己者,二十四山无戊己,故离纳乾之壬,坎纳坤之癸。其法不知所自来。今按《启蒙附论》曰:火之体阴也,其用则阳,而天用之,故乾中画与坤交而变为离;水之体阳也,其用则阴,而地用之,故坤中画与乾交而变为坎。然则坎离纳戊己者,固先天之传,而离纳壬、坎纳癸,则后天之用也。其四正卦兼纳八支,取与本卦支为三合局,地理家之坐山、九星、净阴净阳皆起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