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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景功:《回不去的故乡》

文章来源:华夏艺术网 作者:闫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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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7 08: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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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孙老师是同乡,又同在异乡的同一所学校教书。前几天,孙老师回家种小麦。回来后,我们见面了。没想到孙老师劈头一句:“你算是彻底解脱了,不用种地了。故乡的兴衰荣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一惊,不禁浑身打了个激灵,差点儿为这句话猝然绊倒。

说实话,我是一个有着强烈恋乡恋土情结的人。我,又何尝不想回到那片生我养我的故土呢?

然而,大学毕业后,青春年少的我,稀里糊涂地主动放弃了近在咫尺的故乡那所母校,鬼使神差地来到异乡的一所偏僻的乡村中学教书。也许,从那一刻起,也就注定了我与故乡渐行渐远。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

在这十多年间,我与故乡若即若离。故乡,早已从一个活生生的存在慢慢风化成一枚枯黄的叶片。但,我对故乡的记忆,在除却岁月的尘埃后,依旧鲜活如初。因为,在那里,有我太多的儿时的记忆,一辈子蹭都蹭不掉。

其实,我教书的异乡与故乡并没有千山万水之遥,有的只是七八十里路的距离。刚上班那几年,工资微薄,勉强够糊口之用,仅有的交通工具是一辆破“凤凰”牌自行车。每隔三四个星期,星期六下午上完两节课后,我就会骑上那辆破“凤凰”,迫不及待地踏上回乡的路。每次回到家门口,夜色苍茫中,总能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在引颈张望……

后来,电瓶车渐趋流行。妻见我回家辛苦,主动提议为我买一辆电动自行车。那时,女儿还小,好奇而又欢喜。每次回家,小小的女儿总是哭闹着要与我同行,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一路上,女儿站在我与车把之间窄窄的横梁上,一站就是两个小时。现在想来,真的不知那时年幼的女儿从哪来的如此顽强的意志!我想,也许是回家去见爷爷奶奶的渴望吧。因为只要见到爷爷奶奶,平日里她从爸爸妈妈这里不能满足的愿望就会瞬间变成手中好玩的玩具,嘴里香甜的糖果。

再后来,我的电瓶车变成了摩托车。摩托车是二手的,是我仅花了1000元钱从一同事手中淘来的。自从有了摩托车,我就再也不用担心路上断电抛锚了。加足油,用脚猛地一踹,挂上挡,轻轻转动油门,摩托车就会箭一般向前飞去。摩托车跑起来确实比电动车快多了,也舒服多了,只是我胆子小,轻易不敢猛加油门。摩托车一下子把我与故乡之间原本两小时的距离缩短了一半,变为一小时了。那时,我突然感觉:原来故乡是这么近,好像父母就在身边一样。

幸福的日子小溪般叮叮咚咚,一路欢歌,奔流向前。我曾经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延续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天有不测风云。”去年春夏之交,一场大病突然袭击了父亲,一向健壮如牛的父亲在不到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离开了人世。母亲又长期患有腿疼的毛病,行动不便。以往,家中的一切都有父亲一人料理着,包括母亲的饮食起居。如今,父亲走了,我作为家中唯一一个有用的孩子,又在异乡教书。家庭的变故使我猝不及防,一夜之间,我仿佛一下子从天堂之巅跌落到地狱之门。

万般无奈之下,母亲极不情愿地随我离开故土。家中六亩薄田,平日里都是由父亲侍弄着,农忙时我也回家给父亲帮帮忙。父亲去世后,那份田地种与不种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大现实问题。与妻商议,我们离故乡也不算太远,骑摩托车也只有一小时的路程,田地暂时种着,一则增加些许收入,缓解一下我们的经济困难;二则可以借机常回家看看,看看故乡的草木,也看看父亲。但由于我家的地块相当零碎,种起来极不方便。因此,我与妻只选择了一块较大的地块,有三亩,其余的几块小的都贱价包了出去,由别人耕种。即使这样,秋种夏收,一年下来,我也数不清往家跑了多少趟。感觉只有一个字:累。

今年秋种时,那三亩薄田到底是种还是不种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妻考虑到家中无人照料,每次收获时还要劳烦连襟驱三轮车不远百里把粮食拉回来,麻烦至极。终于,我与妻商议:不再种地了,并把余下的三亩都包给了本家二叔,每亩地每年300块钱。

在父亲去世一周年后,随着最后三亩地的租种,年近不惑的我第一次与土地拉开了距离,也与故乡拉开了距离。我由一个昔日以地为生、土里刨食的人彻底变成了一个上不挨天、下不着地以教书为活命的人。

故乡还在,但,没有了父亲的故乡,还是故乡吗?看来,物是人非的故乡,我真的回不去了。 

作者简介:闫景功,笔名景宫,中国散文学会会员,至今已在各类文学刊物发表文章百余篇,著有散文集《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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