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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变身黑老大 内蒙古一重大涉黑案宣判5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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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8:52:11

教师变身黑老大 内蒙古一重大涉黑案宣判54人获刑本报乌海6月29日电(记者张)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判处易连峰等54人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易连峰“大哥”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经审理发现,1995年,被告易连峰辞去教学工作,下海经商,成立通辽市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实力逐步积累。2002年后,易连峰以公司化的方式公开组织“黄”和“赌”活动,以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建立了多层次、全员合作、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通过奖励和提升组织中的“突出表现”成员,开除少数违纪成员,不断强化组织纪律,树立领导权威,逐步建立起以易连峰为组织者和领导者,李谋谋为骨干成员,孙谋谋等为积极参与者,刘谋谋等为其他参与者的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

据了解,为了建立其非法权威和维护其非法利益,犯罪组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留和其他非法犯罪活动,拉拢和腐蚀许多政府官员作为"保护伞",为他们提供政治庇护,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掩护和纵容。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易连峰也不断寻求政治光环,获得通辽市人大、内蒙古政协等多重政治身份,获取政治资本,利用政治地位为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庭审后,法院认定被告人易连峰作为黑社会组织的组织领导,直接实施并组织、策划、指使该组织成员实施了38起犯罪,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受贿罪、寻衅滋事罪。有14种犯罪,比如开赌场和强迫交易。考虑到易连峰的立功表现和供述,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2年。被告人李谋谋等33名黑社会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1年零6个月;该组织以外的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3年零2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监禁。(完)[萧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