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新华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将基本形成。
数据地图:绿色智能汽车。中新社记者江拍摄《通知》指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监管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将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车的规模化生产,实现高自动驾驶智能车在特定环境下的市场化应用。
智能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辆无线通信网络(LTE-V2X等。)已经实现了区域覆盖。新一代车载无线通信网络(5G-V2X)已经在一些城市和高速公路上逐步应用。高精度时空参考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通知》清除,建立协作和开放的智能车辆技术创新系统。
——关键基础技术的突破。开展复杂系统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和人机协同驾驶、车路交互、网络安全等基础前瞻性技术的研发。重点突破新型电子电气架构、多源传感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车载无线通信网络、高精度时空参考服务、智能车辆基础地图、云控制基础平台等共性交叉技术。
——完美的测试和评估技术。建立和完善智能汽车测试评估系统和测试基础数据库。重点研发虚拟仿真、软硬件结合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以及多层次测试评估系统。推进企业和第三方技术检测和安全运行检测评估机构的能力建设。
——启动应用示范试点。开展智能车辆在特定区域的测试运行和演示应用,验证车辆环境感知的准确性、场景定位的准确性、决策控制的合理性、系统容错和故障处理能力、智能车辆的基础地图服务能力以及“人-车-路-云”系统的协调性等。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推进市级智能汽车大规模综合试点,支持优势地区建立全国汽车联网试点。
《通知》介绍了跨境集成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系统的构建。
——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仪表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加快智能系统的推广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
——培养新的市场主体。整合优势资源,组建行业协会和联盟。鼓励汽车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产品的供应商,鼓励零部件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关键系统集成的供应商。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企业成为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的领导者,鼓励信息通信等企业成为智能汽车数据服务提供商和无线通信网络运营商,鼓励交通基础设施相关企业发展成为智能城市交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创新型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培育道路智能设施、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智能车辆b等新业态
一是推进智能道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制定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建设智能道路和新一代全国交通控制网。分阶段、分区域推进道路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结合5G商业部署,推进5G与车载网络的协同建设。统一通信接口和协议,促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车辆、运营服务、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交通管理指挥系统等信息的互联。
第二是为车辆建立一个覆盖面广的无线通信网络。开展车辆无线通信专用频谱使用许可研究,快速推进车辆无线通信网络建设。协调部署公共移动通信网络,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建设新一代车载无线通信网络,提供超低延迟、超高可靠性、超宽带无线通信和边缘计算服务。在桥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中部署窄带物联网,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多维监测设施。
第三是建立全国范围内高精度的车辆时空基准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参考站网络,推进全国统一高精度时空参考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导航系统与通信系统的整合,构建多源导航平台。推进北斗通信服务和移动通信双网互通,建立车辆应急系统。完善辅助北斗系统,提供快速辅助定位服务。
第四,建立覆盖全国道路网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统一的智能车辆标准基础地图,建立和完善包含路网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提供实时动态数据服务。智能车辆基础地图信息库模型及结构的建立与优化。推进智能车基础地图数据和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构建快速动态更新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线服务系统。
第五,构建全国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制基础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构建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制基础设施平台。重点开发建设逻辑协调、物理分散的云计算中心、统一标准、开放共享的基础数据中心、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云控制基础软件,逐步实现车辆、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等领域的基础数据融合应用。
《通知》表示应该建立一个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和标准体系。开展有关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的研究,如“机器司机”身份识别、责任确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并阐明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中国智能汽车标准体系。重点是制定车载关键系统、智能车辆基础地图、云控制基础平台、安全防护、智能基础设施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由“人-车-路-云”系统协调的车载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和设备接口规范。
《通知》还提到建立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完善智能汽车生产、准入、销售、检验、注册和召回制度。研究制定智能车辆相关产品的安全审核和管理措施。颁布智能汽车识别管理办法,加强智能汽车识别、实时跟踪和事件跟踪。建立公开透明的智能车辆监管和事故报告机制,完善
——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涵盖智能车辆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和具体要求。对重要数据实施分类和分类管理,确保用户信息、车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等数据的安全可控性。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数据风险和数据安全评估。
[编辑: Ropan]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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