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2月14日电(记者黄庆刚)“爸爸,我回来晚了。明天早上8点,我必须去办公室处理这个案子。请叫醒我……”十四年后,鲁的小黑板上还留着烈士的遗言。
陆出生于广西梧州市。2001年7月从广西人民警察学院(现广西警校)毕业后,他在梧州市公安局南迪派出所担任警察。在任职期间,他表现出色,曾三次被市公安局授予荣誉称号。
"巢维是一个不怕艰苦和疲劳的人,他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他总是觉得自己有无穷的力量。他经常在前一天晚上完成夜班,第二天继续值班。有时,当他加班后困了,他会直接在值班室打个盹,醒来后立即投入工作。”我的同事卢占辉回忆道。
2002年9月,陆和两个同事去山里抓捕吸毒和盗窃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用长刀砍了卢的左手掌。卢仍然不顾一切地想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制服这个嫌疑犯。在医院穿好衣服后,他只休息了一天半就回到警察局工作。
2005年6月的清晨,卢·骑着摩托车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雨天,路面很滑,车辆失去控制,摔倒在地上。卢·的大腿动脉被碎玻璃刺伤。他因失血过多而休克,被从危险中救出。伤势刚刚好转,立即恢复工作。
2006年3月14日清晨,刚巡逻完毕准备休息的陆接到线报,发现一起重大伤害案件的在逃嫌犯高某的踪迹。负责调查此案的卢立即向派出所领导报告了情况并实施了逮捕。
凌晨3点,犯罪嫌疑人高出现在梧州市某宾馆门口。在卢·确认目标后,他冲上前去抓住高的胳膊,表明了他是警察的身份。高燃疯狂地走开了。陆紧跟其后,一把抓住高。高用藏在衣服里的角刀捅了卢的胸口。受伤的卢继续追赶,最终倒在地上。高被警方抓获。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在26岁时因公殉职。
面对危险,鲁·毫不退缩,用热血诠释警察精神,履行了铮铮铁骨的誓言。2006年,被梧州市人民政府追授“梧州市青年勇士”、“文明市民模范”。同年,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等英雄模范称号。2015年,他被追授为革命烈士。
"他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工作中的困难,只是说了一些开心的事情。我知道他害怕我们担心。我总是敦促巢维去找一份新工作,但他不想,总是说,‘我讨厌放弃这件制服。我儿子是我们一生的骄傲。”的父亲卢振泉说。[主编:元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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