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四川复工上班时间什么时候?疫情四川复工时间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0 09:49:24
为加强对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防控,有效降低人员集中度,阻断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公告》(第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防疫需要(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城市经营和企业生产需要(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市政、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人民生活需要(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物流配送、房地产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 涉及国计民生的其他相关企业应当积极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第二,省内其他类型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在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和自主决定复工,有序组织复工。鼓励企业通过电话、互联网等灵活手段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不具备安排职工在家工作条件的企业,应当安排职工灵活工作,如不定时、不灵活等。三、全省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都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地方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对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应严格执行在家医学观察或自我隔离。在医学观察解除之前,不得恢复任何工作。员工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各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检疫检验和员工健康保护工作,防止疫情发生。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好检疫和职工健康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