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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发布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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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1 11:08:48

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提出21项措施,涉及36项具体任务,从提高思想意识、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商业环境、加强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完善司法体制和机制、加强人员建设五个方面进行。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有许多重要的创新:包括积极推动在上海建立国际商业审判专门机构;探索国际商事审判案件的指导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和陪审团机制,成立上海国际商务专家委员会,探索选拔具有商贸专业知识的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的审判和调解,完善域外法律的认定和适用机制。我们还将探讨接受没有连接点但受双方协议管辖的国际商事案件,即“离岸案件”。支持国内外仲裁机构依法在新领域开展仲裁业务;探索和完善审前答辩程序。借鉴域外证据发现制度的经验,应加强及时、广泛、充分地向当事人公开和交换证据,防止“证据突袭”;探索对简易二审案件实行独审制改革;探索律师和社会中介机构等机制来协助交付。此外,探索外国当事人使用英语参与诉讼活动;探索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件的英文版本的制作。在

记者招待会上,上海高等法院宣布,今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上海法院受理了2,487起涉及香港附近新区的案件,审结了2,104起案件。从收到的案件数量来看,新区成立以来,涉及案件数量总体稳定,但涉及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商业纠纷等各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同比分别增长133%、16.67%和11.76%。(中央电视台记者翔宇·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