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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精选层方案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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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9 09:26:37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许胜、刘玉龙)中国证监会和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8日分别发布了多项制度草案,征求公众对新三板改革措施的意见,包括建立选择层、优化再融资、改进交易方式等。

根据相关草案,新的第三板将在基础层和创新层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选择层。选择层有四个选择标准,可以满足任何一个集合。

第一套为: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净资产加权平均收益率不低于10%,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净资产加权平均收益率不低于10%。

第二套为: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增长率不低于30%,去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正

第三套为:市值不低于8亿元,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R&D投资总额不低于近两年营业收入总额的8%。

第四套:市值不低于15亿元,近两年研发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中国证监会同日发布了《非上市上市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建议在新三板对未指定合格投资者实行公开发行制度,允许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对未指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实行保荐承销制度。 放开上市公司定向发行35人限制,引入自我管理发行方式等。

股权转让制度相关草案明确规定,在创新层上市且连续12个月在国家股权转让制度上市的公司,只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选择层。

包括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100万股,发行人数不得少于100人。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低于200人,公开股东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等。

就交易系统而言,相关征求意见稿是明确的。选择层采用竞争性交易方式,混合市场交易方式将根据实施效果适时增加。 基础股票和创新股票可以通过做市商或拍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对于市场关注的板转上市系统,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经过一年的公开发行和所选层上市,符合《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板转上市,无需中国证监会批准。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门槛改革也有新消息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新三板将降低合格投资者门槛,并根据市场分层设定差异化投资者适宜性标准。 此外,引入公共资金和其他长期资金也在未来的改革计划中。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