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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健身房关门了!肥肉没少,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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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8 13:36:35

这是以前从未见过的民生调查局。它调查人民生活的变化。 注意你想注意的,不注意的,调查你想看的和没看的。

客户北京,11月8日-我的健身房关门了!不缺脂肪。钱可以退吗?

作者谢关彝

“游泳健身,了解它”,我们总能在大街小巷和地铁站听到这种“亲切”的呼唤。

数据表:年轻人聚集在体育馆进行密集训练。 钟鑫照片

但是健身房就像一个“渣男”。在卡片发行之前,你被服从。卡片发行后,你就忽略它。如果你不小心,你可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健身房突然关门了”

“来吧,扭背,热瑜伽仰卧,旋转普拉提,把枸杞浸泡在保温杯里;来吧,深呼吸,在早上有趣的跑步中跑几米,然后使用哑铃划船机。在你达到目标之前不要放弃。

《卡路里》的歌词可以说是当代人健康的真实写照。

为了尽快实现“马甲仙”、“A4腰”和“桃臀”,许多人“寄钱”去健身房,希望实现“S”字形身材和八块腹肌

但是现在,许多人发现健身房已经安静地关闭了,然后他们的胃里就失去了一层脂肪。 湖南长沙大学的何远遇到了这种情况。

何元说,“之前,长沙刘星奥林匹克体育馆举办过一次活动,说卡发行后,会全额退款,10次10个月。我在六月发行了这张卡。” 现在只退了6700元,还有12000元没有退,所以体育馆将会关闭。 “何远毫不怀疑健身房提供的巨大折扣。 ”当时问了很多次,教练说老板在幕后很卖力。 私人教学也是如此。私人教学一直是为了成就而推广,强调不会有意外。正如我所说的,我被感动了。 “更何况,何远觉得他花了很多钱,却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人们在健身房锻炼 记者尹李沁在微博上与一名教练合影

张林,住在湖北武汉,也因健身房关闭和未能还钱而痛苦。 “我曾经在武汉杨家湾保利花都二楼的超级健康游泳健身俱乐部为老年人办过两张两年卡。我一个月游三到五次泳,健身器材基本上没用。 不到一年前,健身房关门了,要求退款。老板说他没钱,必须经历破产程序。 “

”最近,健身房关闭了很多,主要是因为恶劣的市场环境。现在,四五个体育馆出现在半径两公里的范围内是很常见的,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 北京体育教练朱晓告诉记者 未来研究所的报告指出,健身行业目前正经历中年危机,超过60%的传统健身房面临经营困难、亏损甚至破产。

预付卡“馅饼”变成“陷阱”

何媛、张琳遭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不多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健身服务投诉为7738起,投诉数量同比增长72.6%。 “对健身服务的投诉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家纷纷抢购预付卡,引发了大规模投诉

《2018-2019健身行业白皮书》还显示,2018年共有3099个健身房关闭,关闭率为4.36%,528个健身房在成立一年内关闭。

2019年,拥有20年品牌历史的浩沙将成为一个里程碑事件 由于资本运营失败,拥有30万会员的浩沙健身有160家门店和几乎所有门店被关闭或转移,浩沙健身员工和会员消费者成为付费客户。

目前,浩沙国际董事长施刘宏和泉州浩沙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鸿雁均被法院列为不诚实,涉案金额超过12亿元。

”为了尽快收回前期的巨额投资,传统健身房倾向于选择超额销售年卡(预付卡)的商业模式:新店登陆后,将设定更高的零售价格,同时推出便宜的年卡。超额销售年卡将形成大量的预收款,这些预收款将用于扩大新店,从而陷入惯性循环。

“购买一年并获得半年”、“购买50%折扣卡”、“促销促销”和“折扣”。近年来,健身房推出了各种优惠活动来争夺顾客。 新年贺卡一发出,一些网民就说教练会再次对你大喊你的动作不规范,你不会训练,这样你就可以买家教了。

”超卖年卡模式是健身房和顾客之间的赌博,这意味着处理年卡的顾客不会经常去健身房。 “一位体育教练说预付款很快带来了巨大的现金流。

甚至还有犯罪分子以健身房“新店即将开业”或“翻新升级”为幌子,利用低价或卡折扣活动欺骗消费者购买预售卡,一旦收到资金,他们就迅速收钱逃跑。

"预付款不是利润。预付款用于弥补前期投资,也用于支付未来会员服务、员工工资、设备维护等费用。 “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由于运营成本高、盲目扩张等原因,一旦资本链断裂,就只能关闭

我能取回我预付的钱吗?

何远回忆道,“收盘前一个月,只是回归期。结果,健身房说没有足够的钱,他们将在下个月一起领取。” 我希望那时我能多加注意和思考。 “张林冉是会员健身房的会员,但他欠了33万多元的租金,商场给了他一张收款通知单。

一项全面的调查显示,消费者需要更加关注健身房租金是否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是否按时支付,资金是否能够周转,以判断是否存在业务问题。 但是一旦企业倒闭,预付款怎么办?法律中有相关规定。

例如,《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返还预付款。

兰州市某住宅区的“共享健身房” 记者杨延民拍摄

”这两部法律毕竟仍属于民商法范畴,对经营者的强制性限制还不够 北京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冰告诉记者,健身房基本上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很难找到关闭或逃跑的人。 除非是以健身房的名义,预谋集资逃跑,属于刑法欺诈

邱常宝,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采取预防措施,设立预付账款专用账户或共同管理账户,设立保证金,定期向消费者公布预付账款的使用情况,确保消费者权益。 (河源和张林是假名)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