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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下发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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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0 11:51:05

本网 3月10日讯 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前下发了《辽宁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

据了解,本次《措施》旨在帮助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措施》就相关政策落实、财政支持以及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协助解决旅游纠纷等进行明确,共计十一条。

积极兑现房租、房产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措施》明确,各级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针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租等税费减免、社保费免缴或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进行全面对接和流程衔接,做好政策兑现,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统一办理。

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尽快完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各市通过贷款贴息、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补贴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冰雪项目、旅行社和景区(温泉)等旅游企业纾困。鼓励向大众发放惠民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进行重点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而停业的影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予以适当补贴和支持。

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依托泉、林、海、雪等资源 引导开发新业态

在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中,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力度。对拟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促进早日开工。支持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打造精品旅游路线。

同时支持开发新业态、新产品。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围绕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大力推进产品创意创新和服务提质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结合疫情过后市场需求变化,深化“文化+”“互联网+”,促进数字出版、智慧广电、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数字娱乐、在线会展、数字生活等新型文化业态。

充分挖掘全省温泉、森林、海洋、湿地、冰雪等自然资源优势,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大力开发自驾露营、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亲子旅游、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和新产品。推动5G、4K、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开展“辽宁人游辽宁”促进消费提振

《措施》也强调,要统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企业积极采取更多自救方式。

同时加快制定促进消费提振的措施。各地区要积极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相关配套奖补政策。抢抓疫情过后广大群众更加关注健康、热爱生命的消费趋势,有序开放宾馆饭店、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等,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力开发夜间消费产品。

推进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提质创优工程,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大力推行线上线下文化旅游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区适时推出主题旅游、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辽宁人游辽宁”优惠体验活动,支持开发和推广“辽宁特色礼品”等地区特色手工艺品和文创产品。积极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推动旅游消费活力释放。利用“中国旅游日”“全民读书节”等契机,推出各类惠民措施,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

加大“引客入辽”力度 激活“辽字号”消费潜力

此外,《措施》还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帮助旅游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和相关政策咨询,稳妥处理旅行社、酒店、景区等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劳资矛盾、资金拖欠等问题。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避免大面积集中返现导致旅行社等企业无法偿付的经营困难。

相关部门和企业也将联动配合,以“辽宁特色文化”、“辽字号”文化品牌、文艺精品、A级景区、度假区等为重点宣传对象,助力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集聚客流,扩大消费市场。针对春夏季节旅游特点和客源群体,开展系列主题和精准客源营销推广活动,着力推介“文化+旅游”、“生态+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加大“引客入辽”工作力度,激活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繁荣。(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