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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N大文旅企业扶持政策 地方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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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9 20:14:09

本网3月9日讯 3月6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文旅厅副厅长苏庆赐介绍了福建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地出台的支持或惠及文旅企业的政策措施。据了解,扶持政策包括开展挂钩帮扶、保持队伍稳定、扶持文旅项目、支持品牌创建、做好文旅宣传等方面。

开展挂钩帮扶,支持复工复产。组织文旅部门党员干部挂钩服务重点文旅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困难问题,推动相关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维护合法权益,保持队伍稳定。加快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各地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目前全省1191家旅行社已经完成1037家,暂退金额约2.45亿元。将导游、领队队伍的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开展线上免费培训,协调行业组织免除导游会费,建立导游人员关爱机制,及时回应导游关切,做好政策服务和困难帮扶。

扶持文旅项目,满足市场需要。针对疫情引发的消费观念新变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文旅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开发康养旅游、生态旅游、科技旅游、工农业观光体验旅游、旅游演艺等精品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文旅新需求。

支持品牌创建,提升服务品质。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有关品牌,评上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有或民办博物馆及美术馆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奖励。

做好文旅宣传,增强市场信心。开展“全福游、有全福”系列主题和精准客源营销活动,推出惠民利民措施,激发文旅消费热情。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文旅品牌形象宣传、市场营销推广给予奖补,对出台面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措施的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给予补助。

疫情发生以来,福建各地密切关注福建各地文旅企业受损情况,及时推出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助力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福州:五项措施+2000万元专项资金

2月21日,福州市出台《关于贯彻市政府22号文件精神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实施办法》。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00万元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全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流动性贷款贴息补助、兑现奖励补助以及疫情结束后旅游企业恢复市场的营销活动补助等;鼓励A级旅游景区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其中对智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游步道等公共设施的提升改造同步安排补助资金;优化年度旅游发展资金兑现手续,对跨年度验收奖补的旅游项目和活动,经评估可提前支付。

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困难企业,在2020年1月-6月期间新增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市财政按照贷款年利率超过3.5%部分给予贴息补助,贴息利率不超过1.5%,贴息补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单个旅游企业贷款最高限额5000万元。

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旅游住宿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旅行社企业可申请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保证金。

厦门:10条措施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2月19日,厦门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资金补助。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加快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奖补拨付;疫情期间因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承担的空载损失给予30%补贴,最高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2020年3月5日前,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税费减免。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遭受重大损失企业,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符合条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部分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

鼓励招徕游客。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其银行结汇数据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0.5元人民币;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当年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20000人次的给予奖励,每团奖励金额最高为60元/人,第2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6元/人,第4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10元/人。

金融支持等。加大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困难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对困难小微旅游企业,在原有贷款基础上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市财政适当贴息,政府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担保费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的70%;缓缴水电气费用;组建“旅游行业法律援助团”提供法律援助。

行业发展、队伍建设。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补贴500元。按要求雇佣外语导游,按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50%发放三个月用工奖补;面向全行业免费开放线上培训,疫情期间安排线上招聘,疫情结束后,适时组织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

三明:帮扶文旅行业“复耕备耕”

2月20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减免税费。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争取对互联网服务经营企业减免部分宽带接入费用;市文旅局经营性用房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

旅行社组团入明奖励。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组织市外旅游和疗休养团队10人(含)以上,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景区的,按5元/人进行奖励,与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政策同时申报。

客源市场拓展。加强对“中国绿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