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31日讯
一、总体情况
(一)星级规模和结构
2018年第四季度,共有884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其中包括一星级54家,二星级1457家,三星级4209家,四星级2315家,五星级807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8842家星级饭店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25.83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15.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02%;客房收入为23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22%。
全国星级饭店第四季度平均房价为356.34元/间夜,同比增长1.17%;平均出租率为57.43%,同比下降0.5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4.63元/间夜,同比增长0.66%;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8385.26元/间,同比下降2.38%。
二、各省份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从第四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6.34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天津,其中北京最高为795.64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63%的有11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北京、上海、海南、福建和湖南,其中北京最高为67.58%。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4.63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江苏,其中上海最高为535.81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385.26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和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101363.59元/间。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1个省份上升,云南增幅最大,增幅为15.07%;其余11个省份下降,其中西藏降幅最大,降幅为22.66%。
平均出租率:有12个省份上升,黑龙江增幅最大,增幅为6.47%;浙江保持不变;其余19个省份下降,天津降幅最大,降幅为7.88%。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19个省份增长,新疆增幅最大,增幅为17.13%;其余13个省份下降,西藏降幅最大,降幅为21.34%。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4个省份增长,河北增幅最大,增幅为10.20%;18个省份下降,重庆降幅最大,降幅为18.95%。
(伍策 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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