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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改善出行保障 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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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5 13:35:57

本网6月14日讯 今日上午,湖南省益阳市中心城区电动车整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如何开展电动车整治与管理等工作作了内容发布,为做到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提供了重要保障。

据了解,为加强对益阳中心城区的电动车综合治理,最近,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益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益阳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综合治理方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出台了《益阳市中心城区超标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报废补贴办法》,市公安局制定了《超标违规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主要采取以下五方面措施:

一是源头监管,规范经营。按照“有证严管、无证取缔”的原则,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源头监管,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行为。

二是登记上牌,加强管理。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居民或村民以及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的人员,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可以在201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到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上临时通行号牌。

三是过渡缓冲,逐步退出。对在用的超标违规电动车,在备案登记、上临时号牌、发放行车证照的基础上,设置过渡期。其中两轮电动车的过渡期为3年(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过渡期为2年(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过渡期满后,禁止超标违规的两轮、三轮和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四是鼓励报废,提前退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报废补贴办法,鼓励有中心城区户籍和居住证的电动车主,在2020年6月15日前,主动报废处置现有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报废的车主,按照三轮电动车每台600元、四轮电动车每台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五是划定道路,禁止通行。除城市管理部门以及邮政快递行业在城区道路从事保洁和邮政快递运输服务外,对过渡期内已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以下道路通行:1、会龙山大桥、西流湾大桥、龙洲大桥。2、马良路、五一路、长春路、白马山路、三益街、文昌路(资阳大道以南);金山路、康富路、龙洲路、罗溪路、银城大道(银桃路口至银迎路口)、十洲路;迎宾路(金迎路口至银迎路口)、梓山路、海棠路、益阳大道、桃花仑路(桥南广场至桃梓路口)、滨江路。过渡期内视情逐步扩大禁行范围。

同时,在中心城区电动车整治期间,需要把握的几个时间节点。一是从6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1个月的“百点千人”大劝导活动,主要宣传电动车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同时启动电动车的备案登记和上临时号牌工作。二是从6月15日开始,全时段对参与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和有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执法。三是从7月16日开始,对中心城区3座跨资江的桥梁和18条城区主干道禁止三轮、四轮超标违规电动车通行。四是从10月1日开始,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五是到2021年6月15日过渡期满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和到2022年6月15日过渡期满的两轮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中心城区所有道路通行。(李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