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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注册制的科创板将会是怎样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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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3 09:19:22

试点注册制的科创板将会是怎样的一片天

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随后,证监会和上交所相继发声,要积极研究制订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方案,向市场征求意见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

这引起了资本市场与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业内普遍认为,设立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为广大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创企业,提供了全新的直接融资渠道,是我国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

设立科创板能促进一级市场的投资

尽管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的消息让许多人倍感意外,但扩大科创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资本市场早已有所准备。

从实践上看,早在2015年,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设立了场外交易的科创板,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挂牌审核机制。当时上海市发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其中提出争取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挂牌。

上海股交中心设立的科创板主要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先期主要面向上海市尤其是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22园)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截至今年9月27日,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总数已达200家。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筱清看来,这虽然是场外交易,但意味着市场已经开始做一些尝试。目前,全国有数十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有些已经把重点放在创新型企业上。

从政策层面看,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学者作用,严格甄选试点企业。

“这些都给科创板的设立和制度建设提供了前期的参考依据,也体现了国家要加大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的决心。”曾筱清告诉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