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新规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甚至还有“离婚冷静期”拟入民法典也要“冷静”的说法。也有人认为,与其设“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结婚冷静期”,把冷静期提前才是有效措施,可以从根源上杜绝不适的婚姻。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假设,这种提法看起来挺有道理,其实是个假命题。
为爱结婚很难得
真命题是:为何要结婚?如果找不到理由,那就不会有结婚的冲动,没有热烈,自然谈不上冷静。当前时代已经开始逐渐进入低欲望社会,有关结婚方面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适婚人群中单身率已经接近40%,结婚率连年下降,降至7.7‰。也就是说,有不少单身者不在热恋状态,这就谈不上“冷静一段”一说。
除去那40%不恋、不婚、不生、不买房、少消费的适龄人群,其余60%的人为什么要结婚?如果说是因为“爱”,那“爱”又是什么?爱是相爱的人彼此心灵的相互契合,是冲动和意识的结合,是性欲与精神渴求的融合;爱是轻轻地抚摸,微笑,亲吻,拥抱,善意,是柔和温存的目光,是诗意与梦幻;爱情是美好的象征,人们渴望得到爱情。爱从心灵发出,不可阻挡;爱从生命中派生,不必冷静。人生是短暂的,爱使人不再是机械地活着。一份深切的情意,使人感觉真正活过。能因为爱结婚,这很难得,何须冷静?
然而,你会爱谁?谁会爱你?在爱的过程之中,你有何渴求与期待?你能为爱付出或给予什么?这里面包含了若干价值判定。假如一个人只是被爱,自己并不爱对方,太多的得到,会觉得腻歪,也许并不那么开心。爱的同时需要去施爱,不做计较,不必权衡,要全身心地付出。只有双方的付出与得到一起参与,才能升华为爱。同时,爱不可以苛求,不可以把爱变作时间的戒尺,用来衡量生命的每一分钟。不然不会只存留数不清的渴望,不断有人在不停地错过,不在婚姻状态的人才有那么多。
“结婚冷静期”实无必要
并不想太多地指斥用婚姻做代价,设法改变自己命运的人。因为,他们也在与命运做拼死地搏斗。假如在目前的生存环境之下,不曾燃起爱的火花,并未结婚,又将如何?在市井生活里,假如当婚不婚,当嫁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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