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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必须用于为人民谋幸福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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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9 20:46:01

 权力监督是政治生活中的永恒主题,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的本质属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要在细微之处体现人民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如何认识权力、怎样对待权力、为谁行使权力,是关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人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孔繁森同志最喜爱的名言:“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这是共产党人对人民赤子之情的最纯真的表达。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还是把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衡量是否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依据。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庸政懒政怠政,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能用权为民解忧、为民造福、为民服务,而是以权谋私为个人捞取好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凌驾于法律之上,就必然走向人民的反面,成为人民的罪人,这样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我们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通过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内监督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既是监视器,也是正容镜。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政党,一旦思想观念出现偏差,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党内监督出现缺位,自身免疫系统就会受到破坏,各种“疾病”就会趁虚而入,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丧权亡党的惨痛教训,足以证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96年来始终重视加强自我监督,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重招实招频出,巡视“利剑”显威力,派驻“探头”全覆盖,问责“警钟”常鸣,形成强大震慑,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党员作风不严不实、顶风违纪,一些党组织涣散无力、纪律松弛等现象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仍时有发生,危害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光辉形象。因此,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性隐患,解决“事前基本没有监督”的问题;是强化同级之间的互相监督,时时互相提醒、告诫、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定力;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对上级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攻克这道难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把监督看作是一种提醒和爱护,学会在监督下干事、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加强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应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没有责任追究,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橡皮筋”“稻草人”。加强权力监督,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会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会干事的也要问责,用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以此形成强大的制度约束力。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通讯员   张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