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察院、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多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召开培训。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提高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应国办《通知》精神,本次厦门地区多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展开培训,共同研习执法存证记录仪的使用方法及其存证机制。
本次培训具体是由电子数据存证云的林国凯讲师执讲。首先,他向参训全体单位介绍了存证云:“存证云是当前国内领先的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是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的一项互联网+鉴定创新服务新模式。通过将司法鉴定取证存证规范前置到取证工具中,解决了各行业在电子数据保全过程中遇到的取证手段有限、证据效力不高、传统出证不够便捷的问题。”
此外,在充分结合了现场参与培训的行政执法单位的特点后,讲师还详细介绍了执法存证记录仪在检查、检验、检疫、采样等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场景和使用方法,并富有针对性地指出:“执法存证记录仪是存证云执法行业解决方案中的一款拳头产品,具备根据不同使用场景全程同步云端存证,证据云端加密防篡改,并无缝对接权威司法鉴定的服务特点,能够有效保障电子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解决电子数据因其自身易消逝、易篡改的特性容易遭受质疑的问题。“
在当天的培训现场,各单位参训人员均配发了执法存证记录仪真机,并在指导下进行了真机实际组装操作。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少参训人员提出有关使用该款设备如何出证的疑问。对此,讲师解答到:“存证云的出证服务方是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是国内首批经审核登记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也是国内首个通过CNAS实验室认证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当有需要出证时,在线就能发起申请,由该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报告能邮寄到指定地址,确保法律效力一致。”
真机体验式的培训方式受到了参加培训单位的广泛好评,在了解了存证云执法存证记录仪的使用方法和存证原理后,各单位表示对这样配套严谨的法律和技术设计的产品表示欢迎,也期待更多存证云的优秀互联网+司法鉴定产品能应用到更多执法行业实际场景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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