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佛学 > 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 正文

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简介

文章来源: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作者:风中的自由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2-07 10:25:1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于2012年7月10日在京成立,张胜利同志担任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执行主任。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于1996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成立,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心主要承担各类文化艺术成果的策划、展览、交流、鉴定、开发、经营、中介活动,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权威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广为业界认同。

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隶属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该中心拟以北京为规划核心,以全国各大寺院为发展基地,整合丰富的中国佛学文化资源,促进国内佛学文化事业发展,收集、整理、抢救和保护中国的佛学文化。

中心职责及发展规划:

    1、大力保护抢救中华民族传统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全国佛学专家、学者和广大佛教徒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宣传中国佛学应有的历史地位文化底蕴和艺术价值,在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凝聚力量、整合佛学文化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推动中国佛学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中国佛学院校、寺院等,尽快壮大佛学文化的发展规模,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佛学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和谐社会、推动传统文化发展的功能;

    3、为全国各佛学院校和寺院牵线搭桥,盘活历史资源,挖掘传统文化,更新观念,依靠科技进步来创造新的佛学文化资源,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传媒实现信息电子化、现代化,把原有的经典佛学文化在保密核心文化的前提下实现信息化、现代化,从而有效的提高佛学文化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我国佛学文化的发展水平,实现文化共享,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发挥佛学文化的有效功能;

    4、举办以中外佛学为主题的佛学文化产品博览会、书画展、陶瓷展和佛学健身功法展示,出版佛学文化典籍。在平等沟通、互动交流的基础上与国内的佛学界形成共识,从而达到佛学文化人人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5、举办中外佛学文化年会和论坛,进行中外学术交流,谋求多方合作和发展;

    6、针对国内外中国佛学发展较快的地区和旅游区,建立若干个中国佛学文化发展基地,使中国佛学文化有序发展;

    7、聘请国内外优秀的佛学文化导师,通过推广中心培养一批既懂佛学、又善管理的人才,并通过这些人才推动中国佛学文化“走出去”,勇敢的与世界其他宗教文化交流,促进相互了解,不断增强中国佛学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同时利用中国佛学文化巨大优势,适应时代潮流,通过发展佛学文化产业夯实中国佛学文化的国际地位;

    8、创办《佛学文化》刊物并建立相应的中国佛学文化网站;

    9、建立中国佛学文化博物馆,展示中国佛学文化的丰采;

    10、与国内佛教寺院宗教组织真诚相互合作,为寺院建设相应的佛学图书馆,使佛学图书有序阅读、有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