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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颁布:尊重老字号风格 保护古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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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7 10:33:38

  中新网贵阳8月16日电(冷桂玉)记者16日从《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要尊重老字号、名字号等的历史风格和经营管理者与古镇风貌相协调的个性化设计,以更好地保护古镇文化特色,传承古镇历史风格,尊重和发挥经营管理者的智慧。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张银银 摄

  《条例》针对古镇保护范围内安装遮雨棚、遮阳棚、太阳能、空调等设施设备导致现状与保护要求不协调的问题,以及古镇管理机构制定古镇店铺招牌、门头装饰装修规范,免费提供可选择的设计图样,可能会导致古镇招牌、门头千篇一律,影响古镇风貌等问题,《条例》规定设施设备的安装要与古镇风貌相协调,如已经安装的,规定古镇管理机构要采取措施逐步整治,以缓解古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与古镇保护之间的矛盾。

  青岩古镇历经600多年变迁,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至今保存完整。2005年青岩古镇列入全国历史文化名录,已成为贵阳市的一张重要名片。2017年,青岩古镇被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人数也在持续上升。

  旅游”井喷”的同时,古镇景区承载压力不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之间也不断产生新的矛盾,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力度,通过立法来破解存在的问题,通过法规来保障古镇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条例》分总则、规划与保护、利用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章46条。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划与保护规定了古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的保护措施;利用与管理规定了古镇鼓励发展的业态、管理的重点和消防安全预防等。

  《条例》还对青岩古镇核心保护区内的一些行为作了限制。占用道路或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放养犬类或者其他畜禽的,将处以50元上500元以下罚款;临街摆设酒席、晾晒衣物、乱堆乱放物品,或者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安装遮雨棚、遮阳棚、太阳能、水箱、安全栏网、空调等设施设备与青岩古镇风貌不协调的,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针对消防这一事关古镇保护与发展的重要突出问题,《条例》用4个条文着重就古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以及综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进行了规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