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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全面启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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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5 10:44:20

 

中国文化传媒网记者 李月

记者4月11日从文化和旅游部网站获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全面启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为进一步深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文化部第57号令修改)有关规定,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纳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并于4月1日起正式启用。

根据《通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考级机构可通过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主页“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栏,分别点击“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登录模块访问平台。审批机关可通过系统受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和变更(包括开考专业、考官和教材)申请、实施审批流程、打印证照文书,县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通过系统查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基本情况及备案等相关信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可通过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包括开考专业、考官和教材)、开展考级备案等业务。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可通过系统提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申请。

《通知》明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申请、备案、查询等业务在系统中全年开放。其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业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变更(包括开考专业、考官和教材)功能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4-6月,其中4月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集中填报时间,5、6月为审批机关审核入库时间。系统将对已入库信息的规范性进行识别,对不规范信息进行统计反馈同时予以清除。被清除的信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可通过系统在每年4月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通知》要求,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系统学习培训工作,确保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从人工受理向系统办理平稳过渡,至2019年底各省全部实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业务“不见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