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示高校大学生的风采,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营造校园艺术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我市美术委员会决定在2月中旬举行“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学习美术的兴趣,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组织:教导处
三、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
四、主题和内容
以“艺术是社会的基石”为主题,通过美术作品表现对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敢于创造、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每位参与人员需向社会征集一定量的绘画作品,并选拔出若干优秀作品加以辅导。
五、比赛具体要求:
1、比赛分大一、大二年级组,大三、大四年级组。
2、大一至大四年级学生全体参加,各班同学对美术作品进行筛选;每班选送20——30幅作品参加评选。
3.各班作品必须于2019年8月1日前由系辅导员上交教导处。
六、报名方式:
在各系辅导员处登记报名。
七、评奖办法:
特等奖可获得5000元现金奖励(限1人)
一等奖可获得2000元现金奖励(限5人)
二等奖可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限8人)
三等奖可获得500元现金奖励(限15人)
以上获奖人群都可获得学分若干(限29人)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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