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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国70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2019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华夏艺术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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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6 14:21:21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五年举办一届的国家级大型美术展览活动,是中宣部唯一认可的国家级、综合美术类专业大展,将展示中国美术全面成就,评选中国美术最高奖“中国美术奖”,是推动中国美术创作繁荣和发展最重要的美术活动。由中宣部批准,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协主办,2019年7月中旬起在各分画种展区陆续收件,8月—10月在各画种展区开幕。
 
为此,在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下,贵州省美协和贵州美术馆拟定了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方案,旨在通过展览的举办,总结自2014年“庆祝建国65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五年来贵州美术界的创作的成果,评选产生“庆祝建国70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贵州美术大奖’”,用艺术的方式彰显中国梦的视觉审美表达,体现贵州美术家社会责任担当,以丰硕的艺术成果向建国70周年献礼、为第十三届全国美展选拔推送贵州省优秀作品。现将就《庆祝建国70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征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州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
 
李三旗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
 
张玉广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欧阳黔森贵州省文联主席
 
杨晓曼贵州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姜刚杰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
 
陈加林贵州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员:
 
谌宏微、陈争、王建山、曹琼德、彭治力、耿翊、田军、杨斌、贺未泓、刘奇卡、乔任侠、彭承军、李慧勇、潘闻丞、朱世伟、孙景、徐恒、范昭平、邓永平、陈明春、吴传双、王锋
 
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
 
谌宏微贵州省美协主席、贵州美术研究院院长
 
陈争贵州画院院长、贵州美术馆馆长
 
组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潘闻丞贵州省美协副秘书长
 
李慧勇贵州画院副院长、贵州美术馆副馆长
 
组委会秘书处成员:由贵州省美术家协会和贵州美术馆工作人员及聘请人员组成,名单略。
 
展览评审委员会和监评委员:由组委会聘请省文联、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纪检部门负责人担任,在中国美协派遣监审委员指导下工作。
 
三、展览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6月23日(暂定)
 
四、展览地点:贵州美术馆
 
五、展览投稿基本要求:
 
1、展览将重点展出我省作者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综合画种(漆画、连环画、插图、漫画、动漫)、综合材料绘画、实验艺术等,除“艺术设计”以外全国美展单设展区类别的的美术作品。总数约500件。
 
2、自2014年“庆祝建国65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以后我省作者创作的美术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及获得何种奖励,均可送展、参评。
 
3、按中国美协“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集细则规定,面向全国直接征稿的其他画种作品,入选本次展览与否和获奖与否,不影响作者参加全国直接征稿。
 
六、展览作品评奖及待遇:
 
1、按中国美协“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征集细则规定名额,在入选本次展览的中国画、油画作品中,选拔推送贵州作品。
 
2、本次展览设“庆祝建国70周年·贵州省美术大展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拔展‘贵州美术大奖’”。
 
其中,中国画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8件;
 
油画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8件;版画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8件;其他画种根据实际收件情况设奖。获奖和入选作品颁发相应证书。
 
3、评委作品不参加展览评奖。
 
4、本展览将设“荣誉出展”和“评委作品”展区,将邀请省内著名老艺术家作品和评委作品参展,不占推送和评选名额。
 
5、本次展览入选作者具备加入贵州省美协会员两次参展条件,获奖作者具备直接加入贵州省美协会员条件。
 
6、除获选拔推送全国展区作品外,所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本人。
 
七、展览作品参展、送件要求:
 
1、每位作者每个画种只能展出一件作品。
 
3、作品规格及装裱、标签须严格按中国美协《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规定执行,不接收超尺寸作品。
 
4、获得推送全国展区资格的中国画、油画作品,按中国美协中国画、油画展区届时通知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5、投稿作者自行负责在贵州省内的送展作品装裱、包装、运输费用;
 
6、获得推送全国展区资格的中国画、油画作品,由组委会秘书处组织向相关展区统一送件,统一包装、制箱、运送,费用由作者平均分担,
 
八、展览作品初评、复评程序及收件时间、地点:
 
1、为减轻外地作者负担,本次展览采用图片方式初评。作者需提交或寄送10寸(A3打印纸)规格以上,能准确体现原作效果的彩色照片或精细彩打印图片,请作者勿因照片、图片过小或模糊等原因影响评选结果。
 
2、初评结束后—周内,展览办公室通知入围作者交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
 
3、为节约成本和避免延误,建议外地参加复评作品由所在地美协统一组织运送。复评不接收邮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