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7月20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70项省级行政权力将“打包”赋予济南、青岛、烟台市。7月1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并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
据山东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17个省直部门。其中,投资建设方面31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18项、民生领域方面9项、促进创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12项。调整的权力事项统筹考虑了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确保权力事项调整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真正发挥对新旧动能转换的助推作用。
在此次调整实施的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实施的58项权力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委托济南、青岛、烟台三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的调整方式,由承接部门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实施层级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授权的12项权力事项,采取授权或者直接下放的方式,由济南、青岛、烟台三市政府相关部门以本部门名义实施。
按照要求,相关权力事项调整实施后,济南、青岛、烟台三市政府有关承接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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