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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制定从严管控“燃放烟花爆竹”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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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4 11:07:04

  央广网长沙4月4日消息(记者尧遥)记者从4月3日召开的长沙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强化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根据《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17]38号)、《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长政办函[2017]183号)要求,长沙市特制定从严管控“燃放烟花爆竹”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分别是:重点时节重点抓、重点单位规范管、重点部位重点治、依靠社区长期管、发动环卫及时控、社区民警勤上门、巡逻车组动中查、源头管控控增量、烟花运输严审批、强化履职重点治。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车丽华介绍,为实现“在中心城区禁放时段、禁放范围内,以听不到鞭炮声音作为检验禁放工作成效的标准”这一目标,长沙市禁限放办将采取“两精准、两严控和一加强”过硬措施,深入推动禁限放工作开展。

  一是精准开展宣传。街道、社区牵头,与辖区内所有门店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防范工地开工、商店开张燃放烟花爆竹。随时掌握辖区内婚丧喜庆、开业庆典、乔迁搬家信息,主动上门送达市政府《通告》。

  二是精准开展防范。民宗、卫计牵头,针对庙宇烧香拜佛、医院病人去世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要求庙宇在常年燃放烟花爆竹位置,医院相关通道位置,张贴市政府《通告》,安排专人巡查、值守,防止违规燃放。

  三是严控零售网点。安监部门牵头,落实中心城区禁限放范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只减不增、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予年检年审、三年内中心城区取消零售网点”源头管控要求。在禁限放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整治,坚决取缔“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网点,依法打击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严控运输渠道。公安部门牵头,自禁放时段起,凡是向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严审批、严格控制。持续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打击整治行动,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罚一起,严格管控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

  五是加强查处督导。长沙市禁限放办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打击违规燃放、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工作督导,压实区县、部门监管责任,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并将问题通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