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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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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4 14:59:42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兴安盟公安局被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9年以来,兴安盟公安局妇女工作委员会在局党委的领导和盟妇儿工委的指导下,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及第六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两纲”要求。“零容忍”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全年全盟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74起。兴安盟公安局妇女工作委员会打击各项违法犯罪的同时有效的预防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零懈怠”维权。利用“妇女节”、“六一”“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宣讲团进行宣传;“警校共建”护校园,定期、定时的选派兴安盟公安局民警入校为各校师生辅导,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作者: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