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求,紧紧围绕监督管理核心职责,狠抓检察业务监管,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在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全面全程监管,用好流程监控“主平台”
为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制定下发了《龙沙区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意见》,优化设置《案件流程监控意见书》、《案件流程监控提示函》,做到案件流程监控全面全程留痕。共纠正检察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20余件次,逐步形成了精细化的动态监控体系,促进规范司法。该院还专门成立了案件流程监控队伍,除了在案管部门配备专职流程监控员之外,还在业务部门设立了案件流程监控员和案管联络员,实现了对检察业务和办案流程的全覆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控效果。建立严格的流程监控处置、反馈、跟踪督办制度和分析、通报和专题研究制度,对较严重问题,经领导批示后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纠正,积极开展专项监控和类案监控,查找司法办案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组织开展专项监控和专项整治活动4次,监控重点案件8件,发现并督促纠正了一批程序不规范案件问题。
二、强势依法出击,打响规范司法“主动战”
该院突出抓好重点案件评查,对捕后不起诉、撤回起诉、不起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判决无罪等案件作为重点必检案件,重点评查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严重程序问题和明显的实体问题,经院领导批准启动个案督查,督促纠偏改错追责;针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120件,撰写评查报告2篇。撰写的《龙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报告》被市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纳。
三、强化制度保障,把住案管工作“主动权”
该院用制度引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结合案件管理职责,积极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龙沙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及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龙沙区检察院奖励办法(试行)》《龙沙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案管部门的核心职责为对检察业务的监督管理,明确要加大检察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使用力度,对在监督管理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案件管理人员给予奖励;突出案件质量在检察机关执法状况考评中的决定性地位,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和案件管理监督情况记入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作为业务部门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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