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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相关规定指出:培训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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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7 22:13:55

近期,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市民投诉,反映区内一培训机构存在收费违规问题,称该培训机构向培训对象一次性收取2年的培训费用,违反《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中面向中小学的培训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接到投诉后,栖霞市场局价格检查科立即展开实地调查,对该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发现该培训机构的确存在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情况。经过深入调查了解,该培训机构自《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实施后,违规收费共计23人。工作人员向该培训机构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政策,并要求对违规情况立即整改,及时清退多收培训费用。负责人表示会立即整改,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调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将正在密切关注该培训机构的退费情况。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中约定的收费时长。如时长超过3个月,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按规定调整收费时长;如培训机构拒不调整,消费者可拒绝签约;如消费者已签订收费时长超过3个月的培训协议,可联系培训机构进行退费;拒不退费的,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