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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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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2 10:46:57

8月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袭燕,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秦成勇,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魏丽,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黄晓军,省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医师王汝展介绍《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有关情况。

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袭燕介绍,《条例》于2019年3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58号公告向社会发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规定用人单位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突发事件的职工,及时组织专业人员给予心理疏导和援助。规定有关部门要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采取措施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公共文化设施都应当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用人单位和学校建立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工作机制,及时疏导不良情绪。

目前山东省共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98家,以县为单位全部具备提供精神疾病诊疗能力,全省精神科床位达到3万余张,有92家机构开展了工疗、农疗等精神障碍康复,提供康复和托养、养护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了心理科,三分之一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开设了心理咨询室,还有大批的心理咨询师、心理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活跃在城乡社区。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通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一批、现有临床医师转岗培训一批、精神医学方向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一批的方式,三年内增加1000名精神科医师。未来山东会将精神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门诊和心理咨询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精神卫生服务

为了促进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将加大精神卫生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机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对精神卫生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待遇水平,鼓励高校设置精神卫生和心理学专业,培养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等。(作者:白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