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30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大队宣传科民警走进农村村委会广播室和集市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民警首先利用杨树湾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广播。为村民广播了常用交通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酒后驾驶以及乘坐超员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向村委会班子成员发放《致全县驾驶人的一封信》,呼吁村干部带领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宣传民警深入三义村农村集市,利用群众赶集时机,现场普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农村道路安全提示》等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述近期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混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2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作者:吕德君、王东辉、刘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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