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17时27分,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麒麟中队民警正在辖区乡镇路段设卡检查,一辆鲁HR7B07号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停在路上,司机快速下车后在桥上假装看捕鱼。
执勤民警即上前询问并告知其不能违章停车。但司机拒不承认车辆是自己的车,没有驾驶车辆,民警在询问司机时察觉驾驶人宋某某讲话中有酒味。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测试其酒精含量结果为9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查验其证件时,发现嫌疑人宋某某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的驾驶证,民警及时将其控制。经进一步调查,嫌疑人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醉酒驾驶。在事实面前,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规定,宋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作者: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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