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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将至 督院街道抢先“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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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5 11:16:32

督院街道率先“出招”,开启成都垃圾分类“新时尚”。

为实现垃圾源头治理,持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7月12日,督院街道在滨江社区广场举行了“垃圾分类新时尚,我承诺、我先行,暨‘洁、净、美’三大行动”启动仪式。“三大行动”由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院街街道办事处联合主办。

日前,《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陈明就成都市垃圾分类相关情况进行传达。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废处副处长陈明、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游健、督院街道办事处主任姚艳洪等领导出席仪式。

活动现场,垃圾分类社区小志愿者积极参与演示。

在活动现场,通过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科普知识解读、倡议宣誓、示范表彰、有奖知识问答和垃圾分类志愿者实践互动等方式展开。特别是专家现场解读垃圾分类科普常识,及时纠正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片面认识,针对性指导辖区成员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及投放;辖区党员干部、社区居民、企业单位、环卫公司、再生资源专业公司联合演示垃圾分类四大环节,并分别发表承诺宣言,决心在垃圾分类大行动中,履行法定义务,争当先进示范。

活动志愿者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做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宣传者、监督者、践行者。

参与活动的120余名志愿者集体倡议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要做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宣传者、监督者、践行者。最后,来自锦江宾馆、青石桥巧手协会的居民达人,现场教学,教给大家如何变废为宝,减少垃圾投放量。

据了解,成都市督院辖区每天要产生生活垃圾60余吨,捡拾白色纸垃圾、烟头200余斤。

活动得到了督院街道辖区成员单位的积极响应,134家企业、商家和楼宇给予本次活动支持和赞助。

督院街道办事处主任姚艳洪表示,下一步,督院街道将按照“领导重视、示范带动、全面参与、设施保障”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原则,始终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分类工作总目标,以建设高品质国际营商环境为契机,以开展三好社区、四好企业、五好院落为载体,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深入实施“居民洁院”、“企业净楼”、“干部美街”三大行动,建立督院辖区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下一步,督院街道将深入实施“居民洁院”、“企业净楼”、“干部美街”三大行动。

日前,《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与上海的分类方法不同,草案明确,成都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草案的公布也意味着成都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即将来临,而督院街道作为成都市核心街区之一,此次率先“出招”,开始制定实行相关垃圾分类,环境美化的举措,无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作者:张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