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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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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0 09:59:25

7月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集中听取各届专家意见建议,充分论证《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提高《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质量和效率。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哈尔滨新区、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法学、土地、金融、公务员管理、户籍管理的11名专家针对《哈尔滨新区条例》有关内容,重点围绕新区土地利用、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承诺即开工”、“办照即营业”、放宽新区落户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科学论证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修改、完善《哈尔滨新区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赵金成厅长强调,《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是今年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高度重视哈尔滨新区的发展,对《哈尔滨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目前《哈尔滨新区条例》已进入审查阶段,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对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力争将《哈尔滨新区条例》打造成精品良法,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时鹏远指出,《哈尔滨新区条例》的制定,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破解难题,多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举措。要充实条例内容,明确新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创新新区治理理念和方式。要加强对口指导和监督,汇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突出担当作为,着力打破旧的格局。

陈宏副厅长表示,将更多听取各方意见,把法治新区建设体现在《哈尔滨新区条例》中,努力为哈尔滨新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