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湟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湟源县公安局决定于2018年10月15日零时起,启用辖区湟倒、湟西一级公路、109国道等路段新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现将具体设置的道路名称、点位、设备和启用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8年10月15日零时起,在湟倒、湟西一级公路和109国道对机动车进行区间测速。
二、设置启用的具体点位列表
三、设置启用说明
10月15日零时起,在城镇道路上对不按规定停车、不系安全带、压线行驶、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将采集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违法行为处罚证据。
湟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谐。